2016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公积金如何缴存及提取程序(二)

发布时间:2016-06-08 22:18:2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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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存人符合第1、4、5、7、9情形提取公积金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提取配偶及同一户口的子女、父母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必须取得本人书面同意,且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金额。

  缴存人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缴存人调离本市,缴存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提取或转移到新调入城市。

  缴存人符合一项(指偿还贷款或付房租)或者多项提取条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但各次提取行为应间隔一年以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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