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公积金如何缴存及提取程序(二)

发布时间:2016-06-09 23:49:1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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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存基数超过12759元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纳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具体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在上述范围内应当以偶数分别确定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及时将单位和个人比例提高至12%。同一开户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得变更。

  调整贯彻“提低扩中限高”原则,以促进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公平性。各单位应在办理2015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的,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具体由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并制作“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前台柜面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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