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济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公积金如何缴存及提取程序》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6-11 21:07:0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济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公积金如何缴存及提取程序。济南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首次有了明确规定,即市最低工资线为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与此同时,缴存基数等于或者低于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可以提出免缴申请。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但不得低于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每个年度内单位只能设定一个缴存比例,并可以逐步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为了维护一些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办法》明确了这类人群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侃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缴存基数等于或者低于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可以提出免缴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后,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应当在30日内作出准予免缴或者不予免缴的决定。
“低收入职工虽免缴了个人缴存的部分,但是单位缴存的部分,这些职工还是可以享受的。”李侃说,以前只规定公积金缴纳上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次《办法》还同时规定了缴存下限,即以市最低工资线为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这些都为维护职工利益奠定了基础。
据悉,1991年我国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3年济南颁布实施《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8号令)。2002年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中,济南撤销了11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成立了1个直属市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