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最新消息,到手工资将缩水10元(五)》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6-17 12:40:0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称为缴费个人。包括国有企业职工、集体企业职工、外商投资和合资企业职工、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和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成员。
7.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基和费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6〕42号)规定,企业单位分别以本企业、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参保企业职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月平均工资超过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市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