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6侵权 “北京地区禁售iPhone 6”新闻背后的真相(三)

发布时间:2016-06-18 18:18:3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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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hone6侵权 “北京地区禁售iPhone 6”新闻背后的真相

  201 6年6月24日,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就 苹果iPhone6 / plus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发表声明

  ,声明如下:

  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苹果iPhone 6 / plus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声明

  就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利公司”)指控苹果公司及关联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iPhone 6和iPhone 6 plus手机产品,涉嫌侵犯佰利公司享有的中国专利申请号为201430009113.9(手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系列纠纷案件,感谢社会各界对本案的关注,以及对知识产权和创新活动的重视。

  受佰利公司委托,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就上述案件有关情况发表以下声明:

  一、相关时间脉络

  2013年,佰利公司以徐国祥先生为首的设计团队,经过不懈研发与设计,完成了一款全新的手机外观工业设计。

  2014年1月,佰利公司就上述设计向中国专利局提出涉案专利申请。

  2014年5月,苹果公司在美国就iPhone 6手机外观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2014年9月,佰利公司向美国苹果公司发出律师知会函,告知双方可能存在针对涉案专利的潜在争议,希望与苹果公司进一步沟通。

  2014年10月,苹果公司在中国就iPhone 6手机外观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2014年12月,佰利公司在无奈之下,针对苹果公司的关联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上海公司”)及中复电讯公司,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涉案专利侵权的行政处理请求。

  2015年3月,苹果上海公司针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5年4月,苹果上海公司向佰利公司正式发出催告函,否认侵权行为。

  2015年5月,鉴于苹果上海公司提出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中止对涉案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

  2015年6月,佰利公司针对苹果公司的关联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再次提出了专利侵权的行政处理请求。

  2015年9月,苹果上海公司等苹果公司的关联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确认不侵权诉讼。

  2016年1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公开开庭审理,各方充分提供证据、阐述意见,并就各自观点向合议组充分发表了对抗性的辩论意见之后,就苹果上海公司提出的专利无效请求作出长达67页的无效审查决定,未支持苹果上海公司的主张,维持涉案专利全部有效。

  2016年3月,苹果上海公司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上述专利无效审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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