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残疾人认定标准,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多少钱(二)

发布时间:2016-06-24 17:28:5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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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那么具体的实施方案是怎样的呢?下面温习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2016年厦门残疾人补贴制度实施具体方案,厦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本文内容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改善本市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建设和谐幸福厦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08〕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5年以上(含5年);

  2、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4、无固定收入;

  5、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

  (二)上述补助对象不含下列人员:


  1、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性养老待遇(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享受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3、在区福乐家园或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接受训练并领取相关补贴;

  4、由政府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以及享受政府定期生活补助的其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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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患智障的谢安福,虽已年过30,但其智力还不及一个正常的3岁孩子,属智力二级残疾,生活起居几乎不能自理。从本月起,和他一样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每月可领取300元的生活补助。昨日,《厦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以下简称《补助办法》)出台,市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这一政策。

  每月领取300元补助,一年可领3600元,包括之前的低保补助、市和区关于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谢安福每月可领各类补助金近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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