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昆明残疾人认定标准,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多少钱(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6-25 14:20:0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对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护理补贴。
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生活补贴。
对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部门给予临时救助。
第十六条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最低参保缴费档次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第十七条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予以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
第十八条残疾人参加县级以上文化、体育等部门或者残疾人联合会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技能竞赛等活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并按照所在岗位标准发放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作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在校就读的,学校应当保留学籍,并提供适当的补助。
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城乡公共健身场所配置适合残疾人锻炼的健身器材。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科学规划、建设、维护、完善无障碍设施。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违法占用、损坏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流浪乞讨残疾人身份查询长效机制,依法查处组织、利用、假冒残疾人进行乞讨、行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一条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免费乘坐本市城市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
鼓励通信、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对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给予信息费优惠或者减免。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残疾人评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正、客观地开展残疾评定工作。在残疾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评定资格。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学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相关职能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九条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责令改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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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下午,患有精神类残疾的张坤(化名)准时出现在东华白云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现在几乎每天,他都要和十几个病友一起跳操、下棋、搭积木、学习日常生活技能、练习四肢协调力、向康复员倾诉内心情感。
建于2011年的东华白云社区残疾人康复站为周边近千名残疾人提供服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昆明主城区共有20余个残疾人康复中心(站)。
根据今年2月下发的《“春风化雨”行动关于加强养老助残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项服务将全面铺开:未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将增设“残疾人康复服务”、“艾滋病、精神病咨询服务”等服务窗口;将建立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孤残儿童、贫困精神病人等弱势群体信息库。其中,涉及医疗卫生、康复、就业、教育、基本保障的一体化民生工程网将覆盖全市32.82万残疾人。
养老和医疗保险补助全覆盖
去年底,家住茨坝的残疾人何瑞(化名)所居住的单元楼前专门修了无障碍坡道,卫生间里也安装了无障碍把手。由区残联出资近千元、看似不大的工程,却让何瑞深深感到生活更便利了。
何瑞家是去年盘龙区进行的91户无障碍家庭改造的其中一户。“只要是残疾人生活必须,经过考察后都会进行改造,包括屋顶修缮、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淋浴椅、无障碍坡道建设、改良灶台、清理老旧线路等等。”盘龙区残联副理事长张彤说。
今年,全昆明共计划对300个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近5年来,昆明共对2813户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2016年,市级计划投入250万元对25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在残疾人住房保障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廉租住房保障,并减免一定租金。加大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按照“突出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残疾人工作主要由保障体系、服务体系构成,保障体系先行。简单理解,就是政府先保障残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主要包括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三大方面。”昆明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
2012年,昆明出台了《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个人缴费补助办法(试行)》、《昆明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试行)》,实现了昆明市残疾人养老、医疗保险补助全覆盖,提高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力度,减轻了残疾人的生活压力。
截至今年3月,全市共有32589名残疾人参加了城乡低保,其中农村7666人、城镇24923人。
打造普惠性社区“托残”
西山区海口残疾人托养院,27名残疾程度较重的精神、智力残疾人被托养在此,接受专业工作人员24小时的照料。
西山区残联工作人员夏文介绍,按照政府向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西山区残联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每年支付这家机构4万-5万元费用。另一种托养方式为居家托养,即政府支付一定费用给残疾人家人来照料残疾人。来自市残联的统计显示,近5年来,全市8237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进行了机构和居家托养,今年计划托养数为2650人。
采用机构托养无法普惠大部分残疾人怎么办?“社区托养残疾人”、“日间照料所”的概念已经落地。早在2009年,盘龙区残联在5个街道、社区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了残疾人康复站,在提供免费理疗、按摩服务的同时,提供日间照料工作。“残疾人可以每天上午9点来,11点回家吃饭,下午再过来。”鼓楼社区残疾人康复站负责人王晶介绍。
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也有了社区残疾人康复站,为辖区每个残疾人建立包括病例、家庭情况等信息在内的档案册。
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在张彤心里,谋划着这样一个为残疾人提供保障、服务的“蓝图”:在残疾人较为集中的社区或街道设立一个残疾人活动中心,集合目前为残疾人提供的一切服务,残疾人可以在这里接受就业培训、康复训练,同时社区提供一定的公益岗位,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与此同时,这个活动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