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宁残疾人认定标准,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多少钱》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6-26 20:39:0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济宁残疾人认定标准,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多少钱。国家给残疾人每月都会补贴资金,那到底是多少尼,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哦。
近日,济宁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惠及9.6万人次持证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济宁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济宁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
“今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还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以及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等因素,对补贴标准进行适时调整。”据济宁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可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开始计发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两项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以及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等因素适时调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董振)济宁市政府日前出台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8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这一政策将惠及全市近10万残疾人。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这一政策惠及全市近10万残疾人。
据了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两项补贴标准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以及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等因素适时调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开始计发补贴。
2016年济宁市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最新规定及政策解读,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有关地方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生活费补助管理工作,确保严格规范,阳光透明。《通知》要求,要结合教师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要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补助要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不能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要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教学点)任教的作用。《通知》强调,各地应主动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公示有关信息,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要对补助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各地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乡村教师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问责制度,对提供虚假数据,存在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014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省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700元。
今年全省各级财政将投入1727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684亿元、增长15.6%,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从今年1月起,将城乡居民低保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333元/月和147元/月,农村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5897元/年,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150元/月和700元/月,医疗救助人均标准提高到934元/年,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年和1200元/年。从今年7月起,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人均标准提高到80元/月。
二是提升就业社保水平。新增城镇就业12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促进创业10万人。组织劳动力转移减免费培训60万人。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户籍人口全覆盖,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将城乡居民医保每人年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组织11万渔民、1万艘渔船参加渔业政策性保险。
三是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省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700元/月。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950元、初中提高到1550元,省属普通本科学校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提高到9100元。 据了解,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共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1.14亿元。各地及时下拨中央综合资金,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实际确定补助标准。吉林按照自然村屯、乡镇政府所在地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300元的补助。云南统一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湖南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补助,各县可自筹资金相应提高标准。青海、新疆的补助标准基本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青海从200元到600元分为5个档次,新疆从200元到800元分为7个档次。2014年上半年,已实施县平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52元,其中23%的实施地区平均标准在500元以上。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补助标准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