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大病医疗保险价格,办理医疗保险需要哪些手续(二)

发布时间:2016-06-28 22:10:0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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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京市出台的《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为一个学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

  统计显示,目前,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300万左右,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100万左右。

  个人支付超2万元可享大病保险,不设报销上限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现暂定为2万元)。对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居民医保: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按照现行政策,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是上不封顶的,而居民医保有最高报销限额,根据缴费年限不同,报销封顶线为29万元—36万元不等。”市社保中心医保部相关人士解释,大病保险不设报销封顶线,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就可以报销。根据往年的数据估算,住院个人花费2万元以上的在1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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