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死囚枪决前不断喊冤被"枪下留人" 案件迷离证据不完整》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7-01 15:37:5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死刑犯张鸿因在刑场上不断喊冤被“枪下留人”,三年后山西高院再审改判其死缓,他此后仍不断申冤。山西省检察院于2014年4月对该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向山西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但法院至今未启动再审。
6月29日,澎湃新闻以《枪决被紧急中止:山西死囚喊冤19年,检方建议再审2年无果》为题,独家报道了此事。
1992年3月3日,太原市太钢25宿舍,青年女工陈奕被人用一根红裤带勒死在她的这间住所里,张鸿被警方锁定为杀人凶手。
日前,澎湃新闻联系到张鸿故意杀人案一审审判长陈端正,他在电话中表示,该案在证据上确实有所欠缺。
澎湃新闻发现,该案还存在二审、再审无辩护律师,检察院复查曾因案卷未调回而搁置等问题。专家表示,死刑案件如无辩护律师,属严重程序违法,应当启动重审。
一审法官:案件证据有些缺乏,并不完整
张鸿案一审判决书中提到,张鸿是1988年在太原打工期间结识了被害人陈奕,随后提出结婚遭到反对。案发当日上午9时许,张鸿翻墙进入陈奕住所,见陈对其不予理睬,遂恼羞成怒,将其杀害。1997年2月5日,38岁的张鸿被警方从河南家中抓走。
张鸿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向澎湃新闻表示,从案件材料来看,判决书中除了口供和证言,找不到任何客观证据能够证明张鸿杀人,甚至不能证明他曾到过案发现场,“这些证言证明了什么,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是否获取指向张鸿的证据,判决书均没有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