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休学创业政策细则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6-07-03 18:36:2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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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意见》还首次提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由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约定分配,

  未约定的,转化收益的至少80%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从事创业创新活动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定、岗

  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省科技厅有关人士表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科研人员的分配比例达80%

  以上,这在全国主要省份确定的相关政策中,都较为罕见,例如北京是70%以上、山东是60%以上。

  对此,西安交通大学能动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导沈振兴教授说,“对我们科研人员肯定是利好,过去学

  校在技术入股、专利转让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力度没有新政这么大。”西安石油大学一位计算机专业教师建

  议,在提高分配比例的基础上,完善考核方式,提高科研人员项目经费管理的科学化程度。

  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对在陕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同意离岗的,可

  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

  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在职科技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不侵占职务发明、单位知识

  产权的前提下,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

  业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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