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方案制度政策细则解读(最新)(二)

发布时间:2016-07-03 22:33:3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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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经办机构。由陵水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城乡居民医保的资金统筹、保障水平、支付计算和监督管理政策,县医改办负责统筹协调医保经办机构落实医保政策措施。

  将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归并到县社保局,由县社保局作为城乡居民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登记、征缴、审核、结算、医疗救助及定点机构的准入、退出和监管等经办业务。

  统一基金管理与分配。新农合基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纳入同一财政专户,实现基金同池,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预决算管理制度。

  实际报销比例达70%以上

  通知指出,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已统一。2016年个人缴费由90元提高到120元,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实施母(父)婴捆绑政策,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即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按照统一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平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待遇本着就高不就低、三大目录就宽不就窄、且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尽量使群众原来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减少、三大目录不削减、实际报销比例不降低。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80%、实际报销比例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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