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方案制度政策细则解读(最新)(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7-05 21:00:2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
南京市政府昨日发布《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在全民医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方面提出任务安排。
南京将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在宁就业的外国人等参加职工医保。建立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长效机制。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00元。
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80%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2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记者 成岗
南京近50万失地农民
全部享受市民待遇
南京市政府昨天宣布:南京近50万失地农民全部享受市民待遇,看病、养老、失业等进入城镇社会保险,再也没有了后顾之忧。
1983年以来,南京一次性货币化安置被征地人员已近50万人。怎样有效地让失地农民生活有保障?南京市委、市政府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建立了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先后把48.61万被征地人员纳入了城镇社会保险,享受到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相关待遇。
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江萍表示,“这一次的政策就是真正把农民变市民,跟城镇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我们给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就跟城镇职工一样可以享受职工的这几个险。”
南京市政府把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作为几年来最大的一项惠民工程强力推进,仅江宁区在三个星期里就完成了8万失地人员的进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