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方案制度政策细则解读(最新)(二)

发布时间:2016-07-05 21:06:0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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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策明年执行

  有网友问新农合什么时候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参加了新农合,也参加了职工保险,是否重享受医疗和生育政策?

  李松山处长回答,2014年为城乡统筹的过渡期,新农合参合居民和城镇参保居民都按照原政策规定参保并享受待遇。城乡统筹后的生育检查等费用能否纳入医保报销要待制度出台以后才能确定。目前,如果居民参加了两种保险,但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李松山处长介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不是简单相加,而是综合考虑两者差异,坚持总体待遇不降低的原则。2014年是过渡期,原制度保持不变,目前政策整合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新政策将于2015年起开始执行。

  城镇医保参保者达82万

  青岛市从2007年开始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学生儿童、大学生、老年居民、重症残疾人、非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截至2013年底,青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到82.1万人。目前城镇居民年度最高保障额度达到77.2万元(基本医保17.2万元,大额医疗补助金2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40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03年在本市启动,参保范围为全体农民,截至2013年底,新农合参保人数为423万人。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保障额度可达到47.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7.2万元,大病保险20万元、大病救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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