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淄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发放标准及范围(最新)(二)

发布时间:2016-07-10 19:36:1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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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进入6月,各地迎来夏季高温期。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然而,仍有个别地区和单位存在补贴发放不到位、标准多年未调整的问题。

  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作业额外劳动消耗的补偿。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在33℃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发放高温津贴。

  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发放标准。北京室内外高温作业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20元和180元;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则在200元左右。另外,各地的发放时间,因气候差异各有不同。多数北方地区为6到9月,而海南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然而,部分地区的津贴标准却多年未涨。河南仍执行2008年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广东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也已9年未调。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认为,高温津贴的调整应与工资挂钩。国家行政学院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则认为,津贴应随各地高温天气的变化而调整:

  竹立家说,“高温津贴是应该根据自然条件的变化定,这是个相对客观的标准。因为气候变化比较缓慢,比如说南方就应该3个月,北方2个月等等。”

  近年来,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曾多次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然而,仍有部分地区和单位未能按规定执行,更有大量建筑工、环卫工等,不知“高温津贴”为何物。

  对此,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曾表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落实好于民营企业,大中型企业好于小微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重点行业,在落实高温津贴的工作时间、工资支付以及对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方面的情况。”

  竹立家认为,惩罚制度缺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也是高温津贴落地的重要障碍:“地方政府不单应制定发放标准,同时还要有处罚标准。督查的过程就是处理的过程,有些地方因为没有处罚标准,就没相应的措施来处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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