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湖泊蒸发 武汉水务局回应湖泊"蒸发":2002年后没有再减少(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7-11 10:33:5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按此条例第九条规定,因特殊原因确需占用湖泊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如有非法填湖,按《武汉湖泊条例》规定其处罚力度并不高,“在湖泊水域范围内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强行拆除,责令承担所需费用,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但也规定了,“除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外,禁止占用(城市湖泊)。”“因特殊原因确需占用湖泊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柯志强表示,虽然有重点项目或特殊原因需要占用湖泊,但根据规定占多少补多少。所以武汉市近几年填湖的情况相比《武汉湖泊条例》未出台前确实好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