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子奸杀11岁女童 广州番禺区19岁男子奸杀11岁女童其14岁时曾杀害4岁男童(二)

发布时间:2016-07-11 10:51:5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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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律师在会上提到上述案件,认为过于强调对未成年人侵害人的保护,而忽视了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保护。他建议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可以“附条件降低”,包括严重暴力犯罪的累犯应剥夺刑事责任豁免权,被侵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与扩充入刑的犯罪行为;三人以上聚众犯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严重损害身心健康(如轮奸),刑事责任年龄应降低到12岁;通过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附条件不起诉来体现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从严重不良行为到刑罚之间需要有缓冲制度的设置;加大监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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