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生育保险如何缴纳,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发放标准》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7-15 09:43:2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南京生育保险如何缴纳,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发放标准,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的南京生育保险待遇及报销流程,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一、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①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南京市民卡》;
②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③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④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⑤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⑥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基金不予支付:
①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②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造成妊娠终止的;
③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原因致妊娠终止的;
④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致妊娠终止,有第三方赔偿责任的;
⑤不符合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二、南京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