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遭四名男子酒后轮奸,其一人双腿高位截瘫(二)

发布时间:2016-07-16 11:23:0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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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云虽进行了激烈反抗,但在四人的威胁、强制下,终未能逃脱魔掌,王某、李某、赵某分别对其实施了强奸。李某坤二十年前因交通事故导致双腿缺失,高位截瘫,但也对阿云进行了猥亵。

  17岁男子出逃一年后 到公安机关自首

  次日,阿云因害怕家人知道没有报警,而是把此事告诉了自己的男朋友邢某。邢某与阿云来到赵某家中进行质问,双方的争执声惊动了赵某的姐姐和姐夫。赵某承认自己强奸了阿云,其姐夫觉得事关重大,便提出私了。经协商,赵某与王某、李某均同意每人出5000元钱进行补偿。因为没有现钱给付,三人均向阿云出具了欠条。阿云因担心影响不好,没有报警。

  因5000元的补偿迟迟没有兑现,阿云拿着欠条去王某家里要钱,王某的家人认为阿云是在诈骗,遂带着阿云到派出所报案,由此案发。案发后,王某仓皇出逃至济南打工,春节也没敢回家,惶惶不可终日。2016年3月5日, 在父母的陪同下,王某来到巨野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自首。

  时隔一年后 四男子均获刑

  据了解,2015年12月10日,本案同案犯李某、赵某因犯强奸罪分别被巨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四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李某坤家人分别对被害人赔偿了5000元,被害人阿云对两名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另查明,王某初中毕业后便步入社会,与社会上一些闲杂人员交往;其父母忙于外出务工,对其疏于管教;其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以致走向犯罪道路。庭审时,王某痛哭流涕,表示自愿认罪服法,乞求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其父亲表示,作为父母教育孩子没有尽到责任,要求王某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巨野法院认为,王某、李某坤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构成强奸罪。两被告人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从重处罚。鉴于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阿云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减轻处罚。巨野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李某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网友热议:

  吴晶晶5948434371[江苏盐城]

  活该啊,没办法救了啊,死了吗

  用户3626486474[四川内江]

  为啥不判呢??强奸罪且共同犯罪,1个加重情节//@小姑娘伢guai:哪位双腿缺失的先生也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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