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生育保险如何缴纳,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发放标准(二)

发布时间:2016-07-16 21:45:4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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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民康路1012号

  电话:(0431)86012333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

  地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电话:(0431)88679907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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