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临时居住证如何办理,办理居住证条件及材料

发布时间:2016-07-17 11:43:2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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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长春临时居住证如何办理,办理居住证条件及材料。临时居住证的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可享受相关待遇,是为了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而要如何把临时居住证转成长期居住证,应该是所有持有临时居住证者所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推荐,部分内容沿用往年消息,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欢迎阅读!

  条款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外地来本市居住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来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申领《长春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居住证》期限届满,持证人仍需在本市居住的,应当重新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受理、登记、发放及相关管理工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保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为已领取《居住证》的外来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第四条 《居住证》记载项目如下:(一)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二)持有人户籍地址;(三)持有人本市居住地址;(四)持有人公民身份号码;(五)居住证号、有效期限、签发机关。《居住证》应当印有持有人照片。

  第五条 《居住证》为外来人员在本市居住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办理涉及卫生防疫、人口和计划生育、本人或者子女就学、就业、社会保险等项事务,需要证明其在本市居住时,可以出示《居住证》作为证明。公安机关执行公务需要查验《居住证》时,持有人应当按照要求出示《居住证》。

  第六条 外来人员应当到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申领手续。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二)申领人年龄为18周岁至49周岁的,其本人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婚育状况证明;(三)确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入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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