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唐山临时居住证如何办理,办理居住证条件及材料(二)

发布时间:2016-07-18 20:34:1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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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拟居住3年以上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可申领有效期为3年的居住证。办理3年有效期居住证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领居住证应由流动人口本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社区民警应在代办人申请三日内入户核实后发放居住证。

  居住证如申请延期,请于有效期结束前三日以上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居住证在设区市所辖区域内(或本县内)有效。对在设区市(或本县)范围内居住地址变更的流动人口,不需要重新申领居住证,应于3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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