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同事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罪,证据不足法院判无罪》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7-28 10:50:1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男子与女同事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罪 法院判无罪。性关系就是指同性或异性双方发生性交行为后所形成的关系。现在来说,一般泛指性伴侣之间进行性活动和相互交往。如下是小编整理新闻,欢迎阅读。
崇州一卫生服务站的后勤人员杨荣与护士杜鹃平常关系暧昧,一次单位聚餐饮酒后回到单位宿舍,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对于这次性关系,杜鹃说自己是被强迫的,自己被强奸了;杨荣却说双方是自愿的。协调到次日凌晨,杜鹃报警,控告杨荣强奸自己。
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崇州法院综合证据全面分析认为:杜鹃虽然饮酒,但自述头脑是清醒的,事后也能详细陈述案发过程,不存在“不知反抗”的情形;二人不存在职务上下级关系,且杜鹃称杨荣没对自己实施暴力和语言威胁,不存在“不敢反抗”的情形;案发时杜鹃具备求救、逃离的可能性,不能认定杜鹃在案发时存在“不能反抗”的情形。
崇州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杨荣对杜鹃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杜鹃意志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崇州法院最近判决杨荣无罪。
祸起酒后:
女同事哭诉,被控强奸罪
39岁的杨荣与杜鹃同在崇州市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杨荣是卫生服务站后勤人员,杜鹃则是护士。杜鹃刚来上班,杨荣就对她表示好感。
去年8月6日晚,二人与单位同事聚餐,都喝了酒。散场后,同事们返回单位,准备打麻将娱乐。杨荣去杜鹃的寝室叫杜下来打麻将。杜不想去,杨荣顺手将房间门反锁,与杜鹃发生了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