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工伤保险费率是否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划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6-07-30 22:25:1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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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进行的调整,待遇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16年工伤保险调整后,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50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40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30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20元;

  

  1.最低伤残津贴标准

  一级伤残2000元/月;

  二级伤残1890元/月;

  三级伤残1780/月;

  四级伤残1670元/月。

  五至六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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