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工伤保险费率是否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划分标准(二)

发布时间:2016-07-30 22:33:5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青海省工伤保险费率是否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划分标准(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7-30 22:33:5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四。青海工伤死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a.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b.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c.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a.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b.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c.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d.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a.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更多青海省工伤保险2016相关资讯请关注南方财富网保险子站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