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工伤保险费率是否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划分标准(二)

发布时间:2016-07-31 16:04:5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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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五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百分之九十

  支付单位工保基金(企业未买社保,则由企业支付)工保基金(企业未买社保,则由企业支付)用工单位工保基金(企业未买社保,则由企业支付)

  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保基金(企业未买社保,则由企业支付)】

  备注伤残补助和就业补助计算基数以本人工资为标准。本人工资不得高于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医疗补助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一至六级伤残,未解除劳动关系,医疗期终结后定期发放待遇

  伤残等级伤残津贴发放单位

  六级本人工资60%用工单位

  五级本人工资70%用工单位

  四级本人工资75%工保基金(企业未买社保,则由企业支付)

  三级本人工资80%工保基金(企业未买社保,则由企业支付)

  二级本人工资85%工保基金(企业未买社保,则由企业支付)

  一级本人工资90%工保基金(企业未买社保,则由企业支付)

  备注1、 一至四级,扣除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月伤残津贴低于全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保基金补足差额。

  2、 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只能选择其一。

  四、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标准【工保基金支付(企业未买社保,则由企业支付)】

  1、丧葬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海南省经济特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注:以上所说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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