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最新企业工资指导线颁布(制度实施具体方案)(二)

发布时间:2016-07-31 21:10:5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陕西最新企业工资指导线颁布(制度实施具体方案)(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7-31 21:10:5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城镇集体企业要模范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企业高管人员薪酬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的增幅不得高于在岗职工工资的增幅。

  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省人社厅建议,非公有制企业在效益提高的同时,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应参照工资增长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和分配方案。

  工资指导线不具强制性

  对于企业有效益不加薪,工资指导线又如何来指导呢?

  省人社厅要求,各类企业必须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制定工资增长方案。对当年未按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对有效益却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予以通报、取消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相关称号的资格,其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的评选,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不得兑现绩效年薪。“我们单位效益不错,可这几年都没有涨工资了。”采访中,不少职工没有听过工资指导线,听过的职工大多认为约束力不大。

  据悉,我省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从1998年起试行,不具有强制性,主要引导各类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正常适度地增长工资。对于组建工会并真正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对于一些没有工会的企业,作用有限。

  延伸

  去年我省职工工资增长超10%

  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7446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853元,比上年增长10.2%;2013年全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6454元,比上年增长16.3%。

  2014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财政总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0%以内。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