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退伍兵无息贷款条件及申请材料(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8-03 09:33:4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二、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二)全省各类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等机构,要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培训。其培训费待培训结业后,对已取得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国家认定的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陕西省职业技术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培训发票到当地退伍安置部门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补助,由当地财政列支,并纳入财政预算。
各级民政、财政、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民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培训的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负责培训经费保障;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管理与考核发证工作。
(三)各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指导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并在3年内免收有关服务费用,以后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优惠。
(四)用人单位在面向社会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各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或各类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时,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役期视为工龄。其中退役两年内被录用的人员,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民政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五)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后,要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凭县以上民政部门核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接续手续,及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在服役期间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新建立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
(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伤残军人退役后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和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伤残抚恤金。
三、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七)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教育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四、个体经营(八)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缴下列费用: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3.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签证费。
4.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书刊市场管理费。
5.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6.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