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黑老大申请公开原煤变卖款信息遭拒,公安局变卖原煤

发布时间:2016-08-03 11:10:3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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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黑老大"申请信息公开遭拒 公安局变卖原煤。为何要拒绝公开信息呢,一起去看看把。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

  8月1日,山西晋城“黑老大”程幼泽的代理律师朱孝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晋城警方以程幼泽申请公开的信息是该机关依法履行刑事司法职能过程中制作的信息为由,不予公开。

  程幼泽申请的是其承包及实际经营的两个煤矿的存煤被晋城警方变卖的相关信息。有关判决书显示,警方以非法生产为由,扣押、变卖该两座煤矿23万余吨原煤,之后泽州县煤炭局分两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原煤共23万余吨、罚款1.5亿余元。2012年,这两份决定书均被山西省高院终审判决撤销,但被扣原煤至今未能返还。

  申请公开原煤变卖款信息遭拒

  京华时报曾报道,程幼泽曾3次入狱,今年5月26日因高调出狱再次被抓,并于6月8日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被逮捕。

  7月14日,程幼泽向晋城市公安局递交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其承包的泽州县高都镇联办泊村煤矿及其实际经营的智搏煤业有限公司的存煤被晋城市公安局2009年“8·7”专案组扣押的数量、被变卖的数量、价款明细及变卖原煤所得价款的去向。

  这两份申请表分别提到了山西省高院(2012)晋行终字第6号及第51号行政判决书,这两份判决书认定,程幼泽系泽州县高都镇泊村联办煤矿的承包人、山西智搏煤业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晋城市公安局在泽州县煤炭工业局对该两个煤矿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已扣押该煤矿的存煤,并将所扣原煤变卖,法院判决泽州县煤炭工业局对该矿做出的处罚决定违法并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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