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细则全文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8-05 10:31:1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细则全文解读。如下是大铁棍小编为读者们介绍有关湖北省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信息,2016年这方面的相关信息还未公布,以下内容仅作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实行火葬,禁止土葬,法律、法规或者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工商、卫生、交通、物价、建设、土地、环保、文化、司法行政、民族宗教、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有关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宣传殡葬改革,引导公民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五条 殡仪馆是专门从事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和火化等殡葬业务的服务单位。
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上述殡葬服务业务。
第六条 遗体应当就地就近在殡仪馆火化;因特殊原因确需将遗体运往非死亡地的,应当由非死亡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死亡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