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试用期最低工资是多少,试用期工资怎么结算》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8-19 22:40:0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深圳试用期最低工资是多少,试用期工资怎么结算。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也享有最低工资保障。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从3月1日起再度上调。上调后,2015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政府主管部门强调,最低工资是“硬标准”,不仅员工正常上班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计算基数也都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企业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
此次调整后,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比2014年的标准16.5元/小时增长了2元。
针对有个别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构成理解存在误区的现象,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专门作出解读:“认为只要发到员工手上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便不违法——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指出,以下这些项目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一、加班工资;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