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试用期最低工资是多少,试用期工资怎么结算

发布时间:2016-08-19 22:51: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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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山东试用期最低工资是多少,试用期工资怎么结算。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也享有最低工资保障。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月最低工资标准分1380元、1220元、1080元三类,平均增幅12%

  ◆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劳动者应当享

  受的福利待遇,应当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

  ◆试用、见习期间劳动者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享受休息休假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工资增长不应低于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基准线(15%)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护广大劳动者权益的一条“硬杠杆”,只要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并没有全面了解保护自身权益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而少数企业则故意混淆或误读这一政策,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记者专门采访省人社厅的专家对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一些认识误区进行详细解读。

  □本报记者 李萌博

  解读1:

  这个标准只限企业执行吗?

  不行!各类单位都一视同仁

  目前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里也有与之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而一些人以为,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只适用于企业。

  对此,省人社厅有关专家表示,《最低工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解读2:

  婚假生育假时可以低于这个标准吗?

  不行!依法享受的假期视为正常劳动

  曾有一些劳动者反映,他们在休婚假或者生育假等假期时,单位提出,工资要根据他们的具体上班时间来计算,结果算来算去,发现发到手里的工资低于了最低工资标准。

  对此,省人社厅有关专家表示,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是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解读3:

  效益不好,可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吗?

  这应当事先征求工会或职工代表意见

  有劳动者反映,自己所在的企业效益不好,发工资遇到困难,想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给职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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