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试用期最低工资是多少,试用期工资怎么结算(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8-20 21:52:45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经过交涉,负责人王先生答应给工资,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1400元,提成另算。第二天,小张上岗了,岗位是外贸业务员。一个月中,小张做成了两笔单子。
4月30日是公司发工资的日子,小张却没有领到应得的报酬。小张和主管交涉,要求按约定发放工资。负责人王先生起初对小张的要求不置可否,被问急了,王先生甚至让小张不愿意做就走人。
小张最后选择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她到公司所在的五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经过近半个月的调解,外贸公司终于给了小张应得的3500元工资。
-专家点评
鄞州区司法局局长王宁: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除获得劳动报酬外,还应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另外,试用期的工资应达到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