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医疗救助金申请流程及补助对象(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8-20 22:53:0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解读:省社会救助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尚未建立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网络同步结算的地区,将尽快着手推动这项工作,确保2013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
亮点4
扩大参保参合资助范围
新政:全省各地将摸清底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参合资助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标准和资金来源渠道包括:对城镇困难群众,政府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为成年人人均120元,未成年人人均50元;对农村困难群众,政府资助其参加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为人均50元。其中,财政资助城乡困难群众个人缴费的标准随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提高相应提高。
解读:该负责人介绍,此次扩大了参保参合人员的救助范围,在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础上扩大到了城乡低保对象、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群体。
亮点5
扩大日常门诊救助范围
新政:将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对象纳入日常门诊救助,其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的日常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100%给予救助。
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日常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000元。对敬老院供养五保对象、福利院供养城镇“三无”对象,将根据在院供养对象人数,按年人均100~200元的标准发放门诊卡。
解读:为便于对日常门诊费用的结算,我省将经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亮点6
明确重大疾病门诊救助
新政: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因患严重慢性病或重大疾病需要依靠门诊维持治疗的,其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100%给予救助。
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因治疗严重慢性病或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万元。
解读:救助对象当年门诊救助金额已超出年封顶线,个人负担仍较重的,可将门诊、住院救助封顶线合并计算给予救助,但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门诊加住院救助封顶线之和。其他救助对象不纳入重大疾病门诊救助。
亮点7
特殊重大病种门诊购药救助
新政:在已开展了基本医 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的县(市、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 镇“三无”对象和“六类对象”因患特殊重大(慢性)疾病确要靠购买必须药品用以维持日常治疗的,其按规定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2万元。
解读:救助对象因患特殊重大(慢性)疾病需门诊购药维持日常治疗的,必须经医疗保险和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定点零售药店按既定用量购买规定药品。
亮点8
开展重大疾病专项救助
新政:在我省已开展的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困难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治疗、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治疗、“光明·微笑”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将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植入、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16类疾病纳入按病种定额付费救助范围。
解读:据该负责人介绍,对符合按病种定额付费专项救治条件的,按明确的单病种定额治疗费用标准,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比例报销后给予定额救助:属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按10%的比例给予救助;属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救助对象年累计救助总额应控制在当年救助封顶线以内。
亮点9
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程序
新政:我省将认真做好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工作,防止冒名顶替和虚报冒领现象发生。我省还将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程序,例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六类对象”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窗口申请医疗救助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县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核对申请对象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