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医疗救助金申请流程及补助对象(二)

发布时间:2016-08-20 23:01: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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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50%给予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需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患尿毒症等5类病种可申请大病门诊救助

  据了解,对于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有5类病种不属于住院治疗的范围,患这5类病种可以申请大病门诊救助。

  第一类是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根据门诊购药票据扣除新农合报销后,按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中的住院救助比例进行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持当年三甲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给予3万元/年的医疗救助。

  第二类是尿毒症(肾透析)。患者门诊治疗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城镇医保、新农合报销后,按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中住院救助的比例进行救助。

  第三类是苯丙酮尿症。患者门诊治疗时服用低/无苯丙氨酸配方粉和低/无苯丙氨酸蛋白粉(限国产)所产生的费用,根据票据,个人自付部分按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中的住院救助比例进行救助。

  第四类是血友病。根据医疗救助对象门诊购药票据的自付部分,按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中的住院救助比例进行救助。

  第五类是器官移植后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或其他只需门诊治疗但费用较大的病种,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自行制定救助办法。

  对于经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巨大、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可申请临时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对象个人承担费用,城市三万元以上、农村两万元以上,按类别或比例给予救助。

  如果救助对象身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肝炎等重大疾病放弃治疗的,可给予一次性的大病关怀救助,救助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符合救助条件者可向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者,向其户籍或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参照城乡低保人户分离有关规定执行)。

  居(村)委会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初审,入户调查,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

  县级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按核定金额季度实施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医疗救助对象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救助对象可持身份证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在出院时,医疗救助机构直接免除可享受的救助金额,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不需再办理救助申请手续。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按照县级医疗救助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疗救助协议,对住院费个人承担部分按规定比例给予救助,其费用由医疗救助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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