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工资支付条例暂行规定细则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8-25 22:43:5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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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天津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市制定了《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该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支付。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该规定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工资决定办法、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各类假期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