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再婚夫妻婚假有多少天,浙江省二婚婚假国家最新规定天数》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8-25 23:11:05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婚假是众多节假日中的一种,结婚可以说是人生中的几个大事之一,结婚必然涉及到很多有关操办婚庆的事情。对于再婚夫妻能不能享有婚假一直都是许多再婚夫妇关注的内容。以下由{大铁棍娱乐网}为你整理【2016年浙江省再婚夫妻婚假有多少天,浙江省二婚婚假国家最新规定天数】
原有晚婚假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一)(晚)婚假从3+12天变为法定3天
1.删除第十七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2.将第三十七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新规也就自然删除了“晚婚”一说,关于晚婚假的奖励也没有了。
浙江省新劳动法规定的婚假2016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