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免费医疗离婚 广东一七旬老翁为寻求免费公益医疗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6-08-30 08:43: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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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昌市一名七旬老翁李某被查出直肠癌,为寻求免费公益医疗,便以其老伴王某不愿签名手术无法进行为由,将老伴告上法院要求离婚。经该院调解,最终原告同意与被告重归于好。


  据乐昌法院审理,1989年9月,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登记结婚,双方均是再婚,婚后无生育子女。王某婚前育有一子廖某,廖某成家后,要求王某帮忙带孙子,因此她时常随廖某一起生活。而原告李某又不愿意跟随一起生活,夫妻俩经常不住在一起。原告李某故认为王某疏远自己,经常谎称有病痛需要住院治疗,要求其回来照顾自己。

  2016年8月8日,原告李某去医院检查,被告知先前查出的直肠癌需立马做切除手术,否则有生命危险。李某要求妻子王某回来照顾自己并签署手术同意书,但遭到拒绝,无奈将妻子诉至法院。王某收到法院传票后,仍然不相信丈夫患有直肠癌,直到庭审阶段,看到丈夫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王某才向法庭解释原由并同意带老伴去医院做手术。法官本以为双方就此和好,但原告李某还是坚持离婚。于是法官询问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李某又认为结婚二十几年感情很好,没有破裂。

  误解已化解,李某为什么还要坚持离婚呢?原来李某考虑到自身经济困难,手术费用高昂,他曾以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辗转广州、深圳等地民政部门救助管理站寻求免费公益医疗,在完成一系列免费检查和用药后,因手术需要家属签字,其妻儿健在,不符合公益医疗的条件,工作人员遂将其遣送回居住地乐昌。李某为了能再次寻求免费公益治疗,遂才坚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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