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再婚夫妻婚假有多少天,浙江省二婚婚假国家最新规定天数

发布时间:2016-08-31 09:24: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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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浙江省再婚夫妻婚假有多少天,浙江省二婚婚假国家最新规定天数

  二婚可以享受婚假吗?二婚的婚假有多少天呢?以下是浙江省再婚嫁相关规定最新解读。

  2016年浙江省再婚夫妻婚假有多少天

  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带薪婚假

  再婚的劳动者,只要他们之间结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其与初婚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并无不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84号)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最多可以享受3天的婚假。

  因此,员工再婚,也可享受带薪婚假。


  浙江省二婚婚假国家最新规定

  新规来袭:2016年1月14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规”)。

  新规亮点及解读

  (晚)婚假从3+12天变为法定3天

  1.删除第十七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2.将第三十七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解读:《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新规也就自然删除了“晚婚”一说,关于晚婚假的奖励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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