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就业失业证办理手续(材料及条件)

发布时间:2016-08-31 11:53:2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河南省就业失业证办理手续(材料及条件)》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8-31 11:53:2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河南省的就业失业中办理手续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2016年河南省就业失业证办理手续(材料及条件)》由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欢迎阅读分享,新政策暂未公布,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感谢访问大铁棍娱乐网。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对象与程序

  (一)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进行失业登记;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人员。

  (二)程序

  1、办理失业登记

  本市城镇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郴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并提供以下材料:(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需提供:毕业证(肄业证);(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需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