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刘吉强蒙冤18年,索赔国家赔偿共计1937万余元(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9-02 09:47:1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要求赔偿“四险一金”
赔偿申请书显示,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刘吉强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赔偿金,而非《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
据刘吉强计算,其一共被羁押6647天,其中工作日4577天,公休日 1872天,法定假日 198天。刘吉强认为,其被羁押及服刑期间,每日24小时失去自由,变相剥夺了休息权。因此,应以每日三个工作日计算,其中8小时以外的16个小时应按加班计算双倍工资,公休日按双倍工资计算,法定假日则应按三倍工资计算。
在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刘吉强申请按50%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索赔4349163.85万元。
刘吉强认为,他三次被判处死缓,特别是在被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羁押7天7夜中,遭受了残酷的刑讯逼供,痛不欲生,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他在申请书中说:“18年的冤狱生活,长期蒙受屈辱、愤恨、绝望的煎熬,精神几近崩溃,心理遭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折磨,造成刻骨铭心的伤痛。父母身体原本健康,因儿子蒙冤,长期的屈辱、愤恨积郁成疾,患上恶性肿瘤相继病逝。孤身一人的申请人经常思念父母泪流不止。人生最重要的时光,被无辜禁锢在监狱高墙之内。我失去的绝非仅仅是18年时光,也绝非是普通的丧亲之痛,更绝非用日工资赔偿可以弥补的。”
值得注意的是,刘吉强还提出要求依照《社会保障法》赔偿社会保障金,要求赔偿“四险一金”,其中,养老金总额为1453029.30元,住房公积金总额为1220236.30元,计算方式为1998年至2024年(刘吉强60岁时)。索赔“四险一金”的诉求,在过去的申请国家赔偿案例鲜见,刘吉强表示,如果没有蒙受入狱,他会像普通人一样有工作,而不是无业游民,也会签劳动合同。他认为“四险一金”的待遇是自己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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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湖北省手机网友 ip:117.136.*.*2016-09-02 07:28:07这个时代的无奈,老百姓。。。唉
网易天津市手机网友 ip:125.36.*.*2016-09-02 07:30:48反正又不是那些为了升官发财,提高破案率。屈打成招的那些畜牲,她们出钱。随意墨白
[网易天津市手机网友]2016-09-02 07:32:39虽然我一年挣不了一百万,但我想也没多少个人愿意用18年的时光换一千九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