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最新车祸伤残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流程及费用(二)

发布时间:2016-09-02 21:09:5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浙江省最新车祸伤残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流程及费用(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9-02 21:09:5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其中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计算标准,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法民一明传[2009]14号)《关于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和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和护理费的计算适用“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对护理费的计算,适用“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对丧葬费的计算,适用“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标准。

  涉及伤亡当事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付,请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商当地人民法院确定。有关普通适用型残疾辅助器具费,请向浙江省假肢科研康复中心咨询,电话0571-88841896。

  残疾等级(赔偿指数) 2015年度残疾赔偿金 2016年度残疾赔偿金

  农村标准 城镇标准 农村标准 城镇标准

  十级(10%) 38746 80786 42250 87428

  九级(20%) 77492 161572 84500 174856

  八级(30%) 116238 242358 126750 262284

  七级(40%) 154984 323144 169000 349712

  六级(50%) 193730 403930 211250 437140

  五级(60%) 232476 484716 253500 524568

  四级(70%) 271222 565502 295750 611996

  三级(80%) 309968 646288 338000 699424

  二级(90%) 348714 727074 380250 786852

  一级(100%) 387460 807860 422500 874280

  死亡(100%) 387460 807860 422500 874280

  计算方法为:

  (1)农村标准: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城镇标准: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20年

  注: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

  相关数据:

  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即2015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43714元

  2、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 28661元

  3、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21125元

  4、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

  5、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51719元

  6、住院伙食补食费(赴外地治疗随同陪护人员)人/天:30元

  7、住宿费 人/天:150元

  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即2014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40393元

  2、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 27242元

  3、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19373元

  4、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498元

  5、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48372元

  6、住院伙食补食费(赴外地治疗随同陪护人员)人/天:30元

  7、住宿费 人/天:150元

  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即2013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37851元

  2、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 23257元

  3、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16106元

  4、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760元

  5、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44513元

  6、住院伙食补食费(赴外地治疗随同陪护人员)人/天:30元

  7、住宿费 人/天:150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