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卖房10年不肯过户,被告反称合同违背法规属无效

发布时间:2016-09-05 11:49:3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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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主卖房10年不去过户 被诉反称购房手续违法。国家对于卖买合同毁约一方要重罚,至少是现在市场价的两倍,我看谁还敢无耻不要脸的毁约,不就是为了钱吗,罚死那些贪得无厌的房主。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

  买了10年的房子一直过不了户,无奈之下程先生将曾经的卖主鲁某告上了法庭,没想卖主却当庭指出当初签订的房屋合同违背了法规,应属无效,想反悔。昨悉,法院认定该房屋合同合法有效。

  2004年8月,程先生看中了鲁某位于武昌区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这套房是2001年鲁某作为单位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产权100%归个人所有。但在当时,鲁某手中只有刚刚办好的房产证,单位还未来得及为其办理土地证。

  虽 然两证不齐,但由于程先生对该房的地段、户型等都十分满意,还是下定决心,同意以31.5万元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很快,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在武昌区公证 处公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程先生先付25万元购房款,余下的6.5万元等到单位办好土地证后,双方携两证办过户时,程先生再补齐。

  从鲁某手中拿到房屋钥匙和房产证后,程先生便和家人搬进了这套心仪已久的房子中,这一住就是10年,没想过户的事也拖了10年。

  2012年,程先生偶然听邻居说起,房屋土地证已经办下来了,于是赶紧联系鲁某,三番五次催着鲁某去办理过户手续。可鲁某开始推脱,后来直接拒绝了程先生的要求。

  几年的“拉锯战”无果后,气愤的程先生一纸诉状将鲁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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