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伤残军人补助政策及抚恤金标准解读(三)

发布时间:2016-09-05 14:17:5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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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20、申请评定残疾等级的程序是什么?

  评定残疾等级包括新评、补评和调整等级。具体程序是:

  (1)本人向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的经过和残情等情况;以原致残部位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写出书面意见,连同本人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等一并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查。

  (3)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上报材料,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写出综合报告,填写《伤残等级审批表》并加盖印章,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市级民政部门审查。

  (4)市级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审查合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鉴定,由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伤残等级审批表》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省级民政部门审查。

  (5)省级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逐级通知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评残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县级民政部门对公示中反馈的意见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逐级上报省级民政部门。经公示无异议的,省级民政部门在《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印章,并办理伤残人员证件,连同有关材料逐级退回县级民政部门。

  21、对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如何认定因战因公致残?

  对于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如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医疗补助证明等)中仅有一般的负伤部位(残情)、医疗或补助记载,但没有致残情形表述、难以看出如何负伤致残的,不予认定因战因公致残。此外,现行残疾部位与原始记载的致残情形或致残部位不符或没有必然联系的,也不予认定因战因公致残。

  22、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伤残抚恤关系如何转移?

  (1)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须在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

  (2)民政部门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3)县级民政部门,对残疾军人尚未办理《户口簿》,但相关材料(部队或当地户籍机关出具的材料)已表明其落户在本地,且军队、地方及残疾军人本人对退役(或移交)到地方均无异议的,可先行启动有关接收程序。

  (4)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查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民政部门。

  (5)省级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可以对伤残抚恤关系转移进行最后的认定,之后再将材料逐级通过县民政部门发还申请人。

  23、哪些残疾军人可以享受护理费待遇?

  退出现役的1-4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对分散安置的1-4级残疾军人享受因战、因公、因病护理费待遇。其标准是:

  (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4、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如何换发或补发证件?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证件损坏的应由县级民政局审查确实不能使用,并签署意见;证件遗失六个月之内确实找不到的应由县民政局签署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换证者提供);登报声明(原件,补证者提供)。

  (3)《残疾人员换证登记表》(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市民政局填写的《残疾军人换证、补证审批表》(一式三份)。

  25、什么是死亡抚恤?

  是指国家对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及因公牺牲病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遗属、人民警察遗属采取的一种物质抚慰形式,分为一次性抚恤和定期抚恤两种。

  26、什么是一次性抚恤金?

  是指国家按规定一次性发给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遗属及人民警察遗属的抚恤金。

  27、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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