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伤残军人补助政策及抚恤金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16-09-05 14:17:5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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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优抚工作?

  优抚工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直接服务于军队和国防建设,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伤残抚恤、死亡抚恤和社会优待。

  2、什么是重点优抚对象?

  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可以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人员。主要包括:革命残疾军人;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

  3、什么是革命残疾军人?

  是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限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医疗终结,符合评残条件,经法定程序审批,持有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其中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1—4级残疾的义务兵,以及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1—6级残疾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实行计划移交接收,由总参谋部和民政部有关部门共同下达接收安置计划。

  4、什么是革命烈士遗属?

  是指《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审批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批准革命烈士,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的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在烈士出生至18周岁期间,曾连续抚养其逾7年以上者。

  5、什么是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是指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取得《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的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在军人出生至18周岁期间,曾连续抚养其逾7年以上者。

  6、什么是病故军人遗属?

  是指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确认,取得《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在军人出生至18周岁期间,曾连续抚养其逾7年以上者。

  7、什么是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是指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东北抗日联军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有退伍手续或有确切证明的;没有投敌叛变行为,回到地方继续保持革命传统的人员。

  8、什么是红军失散人员?

  是指1937年7月6日以前正式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东北抗日联军),因伤、因病、因战斗失利或组织动员分散隐蔽离队失散,并在离队后表现较好的人员。

  9、什么是在乡复员军人?

  是指1954年10月3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自愿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组织批准复员回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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