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次进京非访获刑两年,以警方行政拘留处罚错误为由(二)

发布时间:2016-09-09 09:51:0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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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在信访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文明、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被告人周某某违反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多次到天安门、中南海周边等重点地区非正常上访,挑衅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并多次被公安机关训诫,且在非访过程中不服从劝访安排,以不给钱不返回等手段相要挟索要财物,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网友热议

  老爷00 [网易辽宁省本溪市网友]2016-09-09 06:40:15什么是合法上访呢?

  反贪村村支书 [网易安徽省阜阳市网友]2016-09-09 06:37:05啥叫非正常上访?与正常上访有啥区别?

  杀绝贪官 [网易中国网友]2016-09-09 06:58:22“非法上访”这罪名乃空前绝后举世无双再无来者了!!!!

  五千 [网易广东省阳江市网友]举报2016-09-09 07:19:44可以维权,但禁止恶意维权;可以上访,但禁止恶意上访;问:那恶意不恶意谁说了算呢?怒:你这是恶意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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