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次进京非访获刑两年,以警方行政拘留处罚错误为由

发布时间:2016-09-09 09:51:0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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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4次进京非正常上访获刑 自称警方处罚错误。我常常在想,后人该如何评价这段历史?那么惟有窥避这些,才能让后人诚服,惊叹盛世的荣光。评论家提笔写道:我们要的是公平公正、大公无私的官员,要的是敢于面对现实、为民办实事和勇于担当的政府,但是要促成这样的官员和政府,我们更需要有合理诉求和有理性的公民。如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欢迎阅读。

  2013年起,安康一女子以警方对其行政拘留处罚错误为由,多次到北京非正常上访,劝返后又多次以上访损失为由共索赔5000元。日前,安康市汉滨区首例因进京“非访”获刑案作出终审判决,该女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对违法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2013年3月,1963年出生的汉滨区五里镇女子周某某因琐事与村民打架,被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以涉嫌殴打他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拘留期满后,周某某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对其行政拘留处罚错误为由,自2013年8月起多次到中、省、市、区上访。其中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周某某在天安门、中南海等重要地区非正常上访4次,被公安机关训诫。

  汉滨区五里镇政府接访人员在对周某某劝返时,周某某又以花费乘车费、食宿费向接访人员多次索要上访损失共计5000元。周某某还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对其行政拘留错误为由,在上访期间向接访人员口头提出让该局向其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公安汉滨分局未满足其要求。2014年11月6日周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汉滨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5月,周某某的丈夫向五里镇干部退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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