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骨折手术中死亡,手术室发现过期药品被查封(二)

发布时间:2016-09-09 10:20:1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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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王先生介绍,这些过期药品是从手术室内的一个药柜里发现的,除了这种局麻药外,还有氯化钠、葡萄糖等药品。

  “卫生院的手术室里为什么放着这么多过期药?那支已经过期2个多月的麻醉针药剂是什么时候打开的?”王先生提起此事表示很疑惑。

  大河报记者从当天家属拍摄的照片上看到,其中一盒“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8日。此外,有的氯化钠注射液有效期至2015年9月10日。据家属介绍,发现这种情况后,家属已经将此情况反映给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单位已经将这部分过期药物查封并带回进行下一步调查。

  8月29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名负责稽查的郭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家属举报后,他们已经派人查封了这批药品。

  王老汉手术中死亡是否因为使用了过期药品,该负责人介绍,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手术中使用的就是这支针剂,有关医疗废弃物处理等规定,可以去卫计委了解。

  记者在濮阳县卫生计生委见到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大河报记者拨通了濮阳县梨园乡卫生院和院长的电话,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各相关部门已介入此事,病人的病历和手术中使用的相关药品已经封存。关于卫生院手术室是否存放有过期药品,那支已经使用了的过期药品是否曾给王增春使用,都在调查中。该负责人表示,手术室里的过期药品确实存在,是卫生院管理不善,但手术中绝对没有给病人使用任何已经过期的药物,病人是在手术中突然出现了一系列症状,目前,院方正在积极调解中。

  记者发稿时,关于过期药物的妥善处置,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医院的过期药品应该进行定点存放,填过报损记录后由院长签字进行统一销毁。卫生院在手术室中存放过期药品是不应该的,这个事件已经可以定性为“使用过期药品”。目前,该局调查取证结束,责令梨园乡卫生院整改,并且按照过期药品价值的3倍处罚,处罚金额120多元。

  家属表示已经和医院达成和解。在一份该县医调委主持下签订的《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中记者看到,院方给予家属方面贫困救助18万元。目前,王老汉已经被家属带回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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