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生育津贴报销比例,领取条件和计发标准

发布时间:2016-09-09 11:31:4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四川省生育津贴报销比例,领取条件和计发标准》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9-09 11:31:4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四川省生育津贴报销比例,领取条件和计发标准。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对我市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进行调整。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16年四川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最终还是以国家相关信息为准。


  我市调整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凡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女职工按180天发放生育津贴,男职工按30天发放护理假津贴,对已领取津贴的按以上产假天数规定进行补发。这是5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菅企业、私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企业和职工)。

  第二条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生育保险业务工作由各级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经办和管理。

  第三条建立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企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日或按季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具体缴费比例由同级财政、劳动部门确定,并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药费都有生育保险处报销,并享受生育津贴。把医疗发票保存好直接去社保中心报销就行。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