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申请出售条件

发布时间:2016-09-17 23:32:1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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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购买昆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含呈贡新城)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昆明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已婚(含未满 30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 30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申请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家庭或住房困难家庭,并符合上述条件。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昆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招标确定,其价格构成按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4〕890号)文件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昆明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以户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受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昆明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

  2.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还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年度工资总收入证明;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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